宁波多家医院被实名举报吃回扣 涉齐鲁 正大天晴多款产品

7月27日,在宁波民生e点通平台上,市民对齐鲁制药和正大天晴的多款产品举报引起业内关注和热议。随后,当地卫健委在该平台回应:将认真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

“继上一次,宁波第一医院带头吃回扣以后,胸外科‘同仁们’也纷纷按捺不住自己想要拿回扣的心,在2018年11月16日宁波市第一医院住院部胸外科11楼内,励新健等16人接受医药代表的邀请,组织了一次茶话会,目的是为了一款‘伊瑞可’的产品站台。”相关举报人在宁波民生e点通平台举报材料中写道。

上述材料中提及的伊瑞可正是齐鲁制药生产的吉非替尼片,主要适用于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该药的原研企业为阿斯利康,于2005年在中国上市,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19年,阿斯利康占据74.96%的市场份额,齐鲁制药占比23.56%,正大天晴占比1.48%。

除了伊瑞可,还包括齐鲁制药的申捷、巨和粒、瑞白、悦文等产品。同时,也涉及正大天晴的“双善”产品。举报材料不仅涉及相关药品的具体名称,也涉及会议签到表、具体专家名称、医院科室、讲课照片、PPT等等材料,最早的一份材料显示为2018年2月,最晚的一份时间标注为今年4月,相关专家费用也从3000元—10000元不等,相关活动目的就是为了“树立齐鲁品牌形象”。

“初步来看,医药企业是实际组织了此次培训,也进行了相应经费的审批,但从培训的内容来看,该授课讲义植入有具体产品信息多帕菲等药品,存在涉嫌通过讲课费支付、帮助PPT内容制作等途径,影响权威医师的授课内容,达到向参会医师宣传具体产品多帕菲、影响参会医师专业判断之目的,从而获得竞争优势。”长期从事医药行业相关案件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的俞北瑜向健康时报记者表示。这可能触及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

同时,俞北瑜强调,为推广药品,医药企业采取组织学术会议,并邀请权威医师进行授课是医药行业较为常见的营销方式。相应地,讲课医师按劳收取报酬,也是应有之义。但是方式应该注意合法合规。至于讲课费的多少,应与医师自身付出的劳务价值相当。需要特别注意讲课费不宜与医师处方情况相挂钩。

此次举报的多份材料涉及的医院包括宁波第一医院、鄞州人民医院、宁海第一医院等,其中3个举报材料已经在宁波民生e点通平台显示已受理。记者向其中的鄞州人民医院相关科室咨询时,该科室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后续了解情况后向记者回复,但截至发稿时,并未有相关回复。

近年来,医药代表备案制等相关政策的推行,让医药学术推广逐渐步入正轨。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于2020年颁布的《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其第16条对药品规范推广进行了规定:要求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参加涉及药品耗材推广的学术活动的管理,由企业举办或赞助的学术会议、培训项目等邀请由医疗机构统筹安排,并公示、备案备查,即医药企业和讲课医师参与上述学术会议都需要履行相应的备案和公示。

“该意见对药品规范推广的规定较为原则,规定了向医疗机构进行备案备查,并由医疗机构负责进行公示。但是如何备案和公示、不备案和公示的具体罚则并未明确规定,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澄清,并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俞北瑜向记者表示。

 

 

(来源健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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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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